居家防盜通識研討

竊盜罪案件統計分析

各種犯罪案件中,竊盜罪大都是小案件,但數量多且常造成很多受害人心中的痛,揮之不去的陰霾。這類案件除了對民眾財物與生活安寧及治安觀感影響非常大之外,連馬路上凡是與鐵、銅有關之標誌、設施及電纜線等與公眾生活往來、安全有極大關係之物件,都曾遭到竊賊下手。


統計民國97年-101年之5年間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竊盜罪,新收偵查案件總計20萬4,702件,平均每年近4萬1000件,占全部偵查案件202萬2,753件之10.1%;若觀察竊盜罪新收案件之人數,則為25萬442人,平均每年5萬餘人,占全部偵查案件總人數之9.8%。


竊盜行為之相關法律

1. 刑法第320條第1項
謂:「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,而竊取他人之動產者,為竊盜罪。」

2. 第321條第1項加重竊盜罪:
  一、於夜間侵入住宅或有人居住之建築物、船艦或隱匿其內而犯之。
  二、毀越門窗、牆垣或其他安全設備而犯之。
  三、攜帶兇器而犯之。
  四、結夥三人以上而犯之。
  五、乘火災、水災或其他災害之際而犯之。
  六、在車站、港埠、航空站或其他供水、陸、空公眾運輸之舟、車、航空機內而犯之。


3. 竊盜行為之行竊對象,原則上以動產為主,惟依刑法第323條規定:
「電能、熱能及其他能量,關於本章之罪,以動產論。」所以偷電、偷水均成立竊盜罪。


住宅防盜竊常識

1. 增加犯罪監控力、降低犯罪可能性,大門之內、主屋之外,入夜應打開照明設備。
2. 竊賊剪斷防火巷鐵窗侵入住宅竊盜案最多,宜強化門窗及巷弄照明。
3. 竊賊常以攀爬施工鷹架侵入住宅,施工地點周邊住家門窗宜經常緊鎖。
4. 住宅設計亦應減少視線死角;房屋週遭減少高樹,以防便利竊賊攀爬。庭院避免種植隱密植物。
5. 平時全家外出而無人時,可配合定時開關打開電視或電燈。配合定時器時開時關,效果更佳。
6. 外出前,將防盜鈴、警報系統等設定妥當,並加以測試。
7. 貴重物品置於固定式或銀行保險櫃。
8. 遠行時,請鄰居代收信,並清理信箱雜物,拿起電話筒、拉掉門鈴電線。
9. 發現陌生人徘徊,加以探詢或報警。
10. 大樓或社區住戶請隨手關上外出共用大門。

參考資料: